- 通知原文
- 相关附件
- 申报材料
2024年产业发展环境建设扶持计划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
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主办或承办软件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好、专业特色鲜明的国内外高端展会、论坛、大赛的项目。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2〕5号);
(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23〕9号)。
(一)资助的方式和标准:
项目资助标准为对以社会机构名义在深圳主办的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活动主办方最高300万元资助。国家部委、广东省及深圳市政府委托举办的活动,由承办单位申报,对承办单位按财政有关标准和规定予以支持。
(二)资助的费用范围:
项目资助费用范围是项目实际发生的场租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宣传费、嘉宾邀请费、设计制作费、资料印刷费等。
(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五)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资助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为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前两个自然年度内在深圳举办,项目总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单位须是展会、论坛或大赛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申报,并出具委托协议。政府委托举办的项目可由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举办高端论坛项目的活动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现场参加高端论坛的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市外参会人员不低于20%;主讲嘉宾至少有2位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业内专家、行业领军企业管理者等,市内外主流媒体和专业媒体对活动参与宣传报道;
(四)举办专业展览的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参展单位不少于100家,其中,市外参展单位不低于20%;市内外主流媒体和专业媒体对活动参与宣传报道。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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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3 | 申报单位近两年(2021-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财审报告-简版.pdf |
我要办理 | |
4 | 信用报告 | 我要办理 | ||
5 | 申报单位为“软件企业”的,需提供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佐证材料(2022年年报或2023年季度报) | 我要办理 | ||
6 | 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 | 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会、论坛、大赛的主题、规模、经费、人员、场地保障、产业链相关参会方、实施方案、宣传效果、安全保障等; | 我要办理 | |
7 | 提供场租合同 | 供场租合同复印件,场馆租金结算单复印件,场馆租金发票复印件,活动费用清单、有关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展会、论坛、大赛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照片。对政府委托举办的展会或论坛,提供政府批准文件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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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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