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华区2017年度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印发的《龙华新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深龙华节能减排办[2013]1号),现对《龙华区2017年度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名单(产品应用类、技术推广类、能源审计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3月2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扶持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沿河路10号观澜美术馆副楼310。
联系人:葛欣,联系电话:23338531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