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三批“福田英才”认定名单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田英才”认定办法(试行)》(福人力〔2017〕6号)相关规定,《“福田英才”认定标准》所规定的符合条件的辖区(指所在单位在福田区注册及纳税的)人才,认定为“福田英才”。
Ⅰ类“福田英才”为辖区的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A类和B类人才;
II类“福田英才”为辖区的深圳市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C类人才、福田区A类成长型人才;
III类“福田英才”为辖区的福田区B类成长型人才。
2018年第三批“福田英才”认定有102人符合认定标准(名单见附件),其中符合Ⅰ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有5人,符合Ⅱ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有84人,III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有13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条件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1楼2107室,联系电话:82918537)。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6月29日